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999,98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779,50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220,480.3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2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4,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于2024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361)。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2,927,452.8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7,072,547.1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1-0006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签订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以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14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125)。2025年5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2025年4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游体育官网九游体育官网